1507项工业制成品取消中国出口商品检验 - 第109号公告2013年8月15日正式实施中国质检总局及海关总署日前联合颁布2013年第109号公告*,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进行如下调整:1507个海关商品编码项下的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该公告将于2013年8月15日正式实施。
因此,如您所托付联邦快递寄送的出口货物,被列为该1507项取消商检项目之内,则您无需再准备检验检疫“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可受益于此节省宝贵的时间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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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109号公告原文: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lhgg/201308/t20130801_370419.htm| 发布时间:2013.12.16 来源: 查看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