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文件准备须知根据海关总署颁布的2003年第103号公告,近期全国各地海关对进出口正式报关货件所需文件的检验更加严格规范。特别是上海海关将在2013年10月1日起,加强对进口包裹“装箱清单”的检查:该文件务必由寄件人提供。
联邦快递特此提示您请配合以下操作,以避免海关退单所导致的货物延迟递送:
• 遵守第103号公告,提早备妥齐全及正确的报关文件,或联络您的国外寄件人准备 好相关文件。文件包括: o 合同 o 商业发票 (CI,务必由寄件人提供) o 装箱清单(PL,务必由寄件人提供) o 载货清单(舱单,由联邦快递提交) o 提(运)单(AWB) o 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POA) o 进出口许可证件 o 海关要求的加工贸易手册(纸质或电子数据的)及其他进出口有关单证| 发布时间:2013.12.16 来源: 查看次数: |